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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将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相关信息从政府部门、县委工作部门信息分开展示的建议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17-08-22
联系人姓名
邱**
身份证号
6125**************
联系方式
15909965130
留言人单位
新疆君兰律师事务所
性别
男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本人原籍陕西省山阳县,现就职于新疆君兰律师事务所,系专职执业律师,因乡土情怀一直关注家乡社会经济发展,浏览山阳县人民政府政务网站。现发现该网站“部门动态”一栏将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信息与政府部门信息并列,站群链接中将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县委工作部门、人民团体并列。此举有可能误导公众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视为政府组成部门或者县委工作部门,产生法律上的误解。
本人认为,政府政务网站是政府面向社会的窗口,是公众与政府互动的渠道,对于促进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接受公众监督、改进行政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有很强的公信力涉严肃性。
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及时纠正上述问题,避免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产生误解,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最后,祝愿家乡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等各方面取得更大的成就!
回复人名称
ct
回复时间
2017-09-04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更正,谢谢来信!
声明:本网站内容由山阳县人民政府及下属各级相关单位提供,所涉及到的版权归本网站所属。任何媒体不得利用本网站内容进行商业性的转载,也不得歪曲和篡改本网站所发布的内容。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如与相关纸质文本不符,以纸质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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