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县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及相关项目主管部门:
根据市发改革委、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陕南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商发改发[2019]44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陕南循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陕南发展专项资金5650万元,其中: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专项资金1600万元;主导产业全产业链项目3个,专项资金2100万元;一县一产业项目7个,专项资金1350万元;创新驱动试点专项资金600万元。
二、切块安排的创新驱动试点资金600万元,由县发改局根据创新驱动工作方案内容用于创新类项目,应规范资金使用并定期向市发改委报送资金使用及试点开展情况。
三、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在拨付资金前再次核查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并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秦岭生态保护、水源地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要求。
四、请各项目主管部门认真做好项目监督、资金拨付和服务工作,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使用陕南发展专项资金建设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本次下达的资金为补助资金,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六、各项目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建立项目季报制度,从计划下达第一个月开始填报“2019年陕南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度表”(见附件2),于下一季度前8日将上季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含电子版)报至县发改局产业股。
产业股 电话:8321612 邮箱:524281548@qq.com
附件:2019年陕南循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计划表
山阳县发展改革局
201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