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山阳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
山阳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
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大力推进“健康山阳”建设,切实提高全县居民健康水平,根据省卫健委《陕西省2019年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促进县(区)建设项目方案》(陕卫办促进函〔2019〕39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陕西省2019年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促进县(区)建设项目方案》为依据,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慢病综合防控有机结合,广泛开展以“健康传播、健康生活、健康管理、健康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促进行动,普及全民健康知识,传播健康理念,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建设健康山阳,保障全县人民身心健康,促进辖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建立政府牵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划管理,多部门积极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
(二)典型创建,示范引领。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发挥健康促进社区(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三)总结经验,完善机制。通过创建,总结适合我县实际的、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探索促进区域健康促进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两年为一个周期,2019年开展创建工作,2020年申报考核评审。在一个创建周期内达到以下目标:
(一)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2019年基础上提高20%,成人吸烟率在2019年初基础上降低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二)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各创建成员部门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
(三)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发挥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社区(村)居民的参与程度。
四、时间安排
根据《《陕西省2019年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促进县(区)建设项目方案》》统一时间安排,我县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动员推进(2019年11月—12月)。县政府制定《山阳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成立县健康促进委员会和健康促进专家委员会,召开全县启动仪式暨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综合干预,全面达标(2020年1月—2020年8月)。各镇(办)、相关部门制定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建设健康促进场所,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创建支持性环境,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指导,针对优先领域和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综合干预,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县建设。
第三阶段:考评督导,效果评价 (2020年9月—11月)。对照标准开展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目标,整理相关档案资料,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省级健康促进县标准;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建设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验收。
五、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制定相关政策
1.县政府公开承诺将创建健康促进县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预算,将健康促进县列入发展规划。
2.建立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
(1)成立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委员会,建立领导协调机制(附件1)。定期召开创建成员单位领导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2)县政府和各部门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策略,梳理各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探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结合实际制定多部门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每个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附件10)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
(3)县卫健局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制定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建设重点任务,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3.完善健康网络,创新工作模式
(1)建立覆盖城乡社区(村)、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个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队伍和相应工作制度。
(2)建立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加强县健康教育中心建设,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配备必需设备;建立以县健康教育中心为核心,覆盖县、镇(办)、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网络,每个单位均要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职人员。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发挥乡村医生“健康保健员”、“健康指导员”、“家庭保健员”作用,探索健康管理工作方法和途径,落实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作用,为辖区各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创新健康促进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健康教育与基层人口计生服务队伍整合融合模式,促进人口计生服务网络在健康促进工作中发挥作用。
4.经费保障。县财政将健康促进县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能力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县的认识和工作能力。
1.针对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县政府、有关部门、社区和重点场所对健康促进县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高其发挥部门优势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
2.针对卫生健康部门,采取逐级培训方式,对全县卫健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其对健康促进县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掌握健康教育基本技能,提升健康促进县建设能力。
3.针对健康教育专业人员,采用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能培训,使其熟悉健康教育理论和方法,熟悉健康素养、烟草控制、优生优育等基本内容,掌握健康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社区诊断和现场调查等基本专业技能。
(三)确定重点领域,进行综合干预
充分整合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健康科普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重点工作,充分发挥项目的带动和推动作用,推进我县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
1.开展基线调查,确定优先领域。
(1)开展需求评估。全面了解全县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多部门健康相关政策开发情况,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现状和工作能力等基本情况。
(2)确定优先领域。结合健康促进县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分析全县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干预的问题和领域,制定适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卫健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3)定期评价干预效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调整需要干预的优先领域。
2.建设促进健康的场所和公共环境
(1)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全面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场所内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相关标准见附件3-8)。
①通过创建,全县30%的村委会(社区)符合健康村(社区)标准;评选出100个健康家庭。城乡社区居民对健康促进县知晓率达到70%。
②通过创建,60%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50%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5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③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
(2)建设无烟环境。全面无烟是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建设的必要前提条件。全县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无烟医疗机构标准见附件9)。
(3)全县环境整洁卫生。做到生活污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为居民提供安全的生活饮用水和食品,提供锻炼场地和设施,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活动,建设健康、安全、愉快的自然环境和和谐互助的社会人文环境。
(4)创新体制机制。总结适合我县实际,可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探索促进区域健康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3.认真开展健康促进重点活动
(1)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提升全县居民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重点内容,在电视、移动媒体和新媒体播放健康公益广告,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深入社区、学校等场所开展健康巡讲,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质量和覆盖面,每年直接受益人数达总人口的30%。
(2)健康中国行。与全国行动一致,围绕“健康中国行”年度主题,联合相关部门同步启动当地健康中国行活动。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机构主体作用,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优势,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按照服务规范要求,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宣传栏、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指导等服务,鼓励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健康促进县建设活动,倡导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创建健康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积极参与改善自身健康的过程,有效落实健康教育服务内容。
(4)卫生日主题活动。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节日纪念日期间,多部门联合,深入城乡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注意日常宣传教育与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
4.广泛营造健康促进县创建氛围。开展健康促进县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电子屏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县理念,宣传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程度,为健康促进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工作网络,明确优先领域,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镇(办)负责所辖地区的创建工作,要调动村(社区)两委创建工作积极性,搞好责任区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县直各部门、各单位既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创建工作,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权责明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面完成各自创建任务。
(二)细化目标责任。按照《陕西省健康促进县》标准要求,按年度细化分解创建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把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到各镇(办)、相关部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要加强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督导、指导,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要把年度创建目标列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强力推进目标责任的落实。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效大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县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在创建工作中,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全县每年要组织1-2次大型宣传活动,各主要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地带要设立户外广告宣传牌或利用户外电子屏幕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各镇(办)、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已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创建健康促进县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山阳县创建健康促进县领导小组
2.创建健康促进县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3.健康社区/健康村评价标准(试行)
4.健康家庭评价标准(试行)
5.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试行)
6.健康促进机关评价标准(试行)
7.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8.健康促进医院评价标准(试行)
9.健康促进场所目标人群快速测评方案
10.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
11.各部门政策开发的重点领域
附件1
山阳县创建健康促进县领导小组
组 长:袁良善 县委常委、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曹艳萍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 伟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陈开峰 县政府副县长
冯有铭 县政府副县长
陈 林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袁四海 县政府办副主任
毛 俊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明月 县发改委主任
徐 鹏 县科教局局长
刘忠高 县经贸局局长
张敏仕 县公安局副局长
江忠庭 县民政局局长
冯宏伟 县司法局局长
黄祥来 县财政局局长
何 涛 县人社局局长
肖绪杰 县住建局局长
李再强 县交通局局长
崔孝岗 县水利局局长
赵华飚 县文旅局局长
赵 博 县卫健局局长
朱 军 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晓青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业录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金霞 县妇联主席
刘珍惜 团县委书记
徐 敏 县残联理事长
周德宏 县政府督查办副主任
陈迪祥 县城管局局长
毛浓科 县总工会副主席
各镇(办)人民政府镇长(主任)
健康促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拟定省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和推广建设典型经验。督促检查县直相关部门(单位)的文件方案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山阳县健康促进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办
1.县政府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县建设,健康促进县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
2.制定健康促进县发展规划,倡导“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
3.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和办公室,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组织督导。每半年召开1次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4.督促落实健康促进机关创建。5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
二、县委宣传部
每年组织2次以上媒体培训或媒体交流。包括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媒体倡导内容包括宣传健康促进县理念,宣传本县出台的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
三、县财政局
将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四、县卫健局
1.鼓励探索基层卫生计生整合融合模式,创新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制定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
2.建立覆盖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社区(村)、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成立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队伍。每年至少接受1次工作培训和1次专业培训。
3.建立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探索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绩效考核体制。每半年至少接受1次工作培训和1次专业培训。
4.开展社区诊断和需求评估,分析我县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干预的问题和领域,制定适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卫健服务能力的健康促进县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解决重点健康问题的策略和措施。定期评价干预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优先领域。
5.建立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的工作机制,定期了解试点工作效果。有关部门定期整理工作进展,总结有效做法和经验,形成工作报告。
6.培训:每年至少举办3次多部门的培训活动;每年至少开展2次覆盖全县卫健机构的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针对基层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的培训,每年轮训一遍。
7.提供健康促进技术指导。
8.推进健康中国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建设健康促进医院。
五、县科教局
1.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2.学校无烟环境创建。
3.组织多部门体育健身活动。
4.利用科技宣传周、送科技下乡等活动,传播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六、县发改局
倡导“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加大对健康领域的规划和投资,将健康促进与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七、县政府督查室
负责健康促进工作督导。
八、县文明办
县文明办将烟草控制纳入文明单位考核。
九、县市监局
1.负责协调各小餐饮店、药店进行科学饮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控烟等健康促进宣传。
2.确保食品安全指标达到省级卫生县标准。
3.负责协调县区各主要商场的电子广告、电子字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提高公众对“健康促进县”的知晓率。
十、县民政局
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
十一、县住建局
负责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建设,将健康元素融入城市建设规划。
十二、县交通局
1.落实县内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车站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目标任务(设置吸烟区)。
2.在车站设立“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县”宣传栏。在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上开展“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县”宣传。
十三、县城管局
1.负责将城区环境卫生持续保持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2.负责落实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宣传工作。
十四、县广播电视台
1.在电视、移动媒体和新媒体播放健康公益广告、传播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2.协同卫健局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健康教育类专题节目。
3.负责健康家庭评选宣传工作。
十五、县生态环境局
预防、控制环境污染,指导城乡环境整治。
十六、县水利局
确保饮用水安全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十七、县经贸局
督导落实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县域内20%的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十八、县应急管理局
督导落实健康促进企业建设。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十九、县妇联
1.全县范围内开展健康家庭建设,评选出100户示范健康家庭。
2.协同卫健局开展健康促进相关主题宣传活动。
二十、团县委
协同卫健局开展健康促进相关主题宣传活动。
二十一、县总工会
协同卫健局深入社区、学校、机关和企业开展健康巡讲,以及健康促进相关主题宣传活动。
二十二、县文旅局
协同卫健局开展健康促进相关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旅游景点卫生环境整治。
二十三、各镇(办)
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建设,各镇(办)30%的居委会/行政村符合健康社区/健康村标准。社区居民对健康促进县知晓率达到70%。
二十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各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针对特定的健康决定因素,出台有利于人群健康的公共政策(各部门政策开发的重点领域见附件11)。
2.各成员单位完成本单位健康促进机关创建任务。
(一)宣传普及“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人群健康受社会、经济、环境、个人特征和行为等多重因素影响,诸多健康决定因素都有其社会根源。各部门制订的公共政策会对人群健康产生深刻的影响。健康促进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要主动向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宣讲“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概念和意义。通过宣传倡导,促使县(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运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应对健康问题,促使各部门充分认识到本部门工作对辖区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积极自愿地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
(二)建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工作机制。健康促进县(区)要采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模式,建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长期机制。一要明确责任。健康促进县(区)党委和政府是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责任主体。各个部门及乡镇(街道)是“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执行者。县(区)党委和政府应把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列入当地民生工程,制订“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规划。二要建立领导协调机制。统筹现有与健康相关的协调机制,成立县(区)健康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负责人应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应包括各个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负责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和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区)党委办公室或政府办公室。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审议和推动跨部门行动。三是建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工作网络。各个部门应有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负责,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与办公室对接。县(区)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负责为健康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形成公共政策健康审查制度。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在行使部门职权时,要将健康作为各项决策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在健康专家委员会的协助下,梳理本部门现有的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分析有无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通过补充或修订相关政策措施,使得政策更有利于人群健康。在所有新政策制订过程中增加健康审查,即在政策的提出、起草、修订、发布等各个环节中,征求并采纳健康专家委员会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各部门和乡镇(街道)需定期向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公共政策健康审查工作情况,包括开展健康审查的政策数量、审查次数以及相关政策的制订和修订情况等。健康促进县(区)可与相关专业机构合作,在政策制订过程中探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长期、动态地监测和评价相关政策对改善人群健康及其影响因素的效果。
(四)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健康促进县(区)要针对当地需要优先应对的健康问题,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出台多部门健康公共政策。需要优先应对的健康问题是必须借助多部门合作才能解决的健康问题。
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确定未来一段时间内需要优先应对的健康问题,提出可行的应对措施及可能涉及的部门清单,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商定参与跨部门健康行动的部门,并为每个部门设定公共政策开发目标。健康专家委员会和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为跨部门健康行动提供技术支持。相关部门明确政策开发目标后,根据当地实际选择适宜的政策开发形式,可对现有政策进行修订或启动新的政策制订计划,并在政策拟订过程中执行健康审查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新目标,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新期盼做出了制度性安排。健康促进县(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为执政施政的重要目标,将健康中国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将“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作为应对和解决健康问题的核心策略,纳入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考核指标,切实做好人员、经费等各项保障。
(二)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能力建设。定期对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人员、联络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和方法,部门沟通和协调能力,公共政策开发和制订能力,健康场所创建、健康促进活动等。委员会办公室应建立定期交流制度,总结经验和教训,促进部门和乡镇(街道)间的交流。健康专家委员会和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是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骨干技术力量。健康促进县(区)要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加强人员培训,建议设置独立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康促进县(区)要加强与更高级专业机构以及有关科研院所、专业技术团队的联系,提升工作能力。
(三)加强监测评价。“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是一个持续改善健康、促进健康公平的过程,应将监测评价贯穿到整个工作中。在问题提出和政策制订阶段,重点评价工作机制的建立情况、健康公共政策的制订过程;在政策执行阶段,重点评价健康公共政策的效果、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在较长的时期里,监测健康及其决定因素长期发展趋势,政府、各个部门、公众对健康决定因素的认识和态度的变化。结合监测评价建立激励机制,提升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效果。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监测工作,健康专家委员会和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