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拟调整山阳县儿童福利院西侧GY2016-让-20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陕西东佑尚品置业有限公司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山阳县儿童福利院西侧GY2016-让-20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面积14153.389平方米(合21.23亩)。原出让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为: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其中,商业占15%,住宅占85%);容积率不大于2.79,建筑密度不大于26%,绿地率不小于35%,停车位不少于328个。
因规划调整,用地布局发生变化,为了优化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陕西东佑尚品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拟调整GY2016-让-20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依据《山阳县人民医院周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山阳县人民医院周边片区用地(GY2016-让-20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变更论证报告》,经我局审查,拟对GY2016-让-20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调整,用地性质由商业住宅用地(其中,商业占15%,住宅占85%)调整为住宅、商业混合用地,容积率由不大于2.79调整为不大于3.5,建筑密度由不大于26%调整为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不变,建筑限高80m,停车位按《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设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山阳县儿童福利院西侧GY2016-让-20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拟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8日,共计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未提交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公告地点:县政府网站及地块所在地周边
提交意见方式:须采用传真、邮件、信函等书面方式
联系单位:山阳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站)
邮政编码:726400
联系电话:0914-8385830
传 真:0914-8382338
邮 箱:5068261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