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按证排污意识,近期,山阳县分局组织人员,集中对省厅质量核查反馈的问题清单进行整改销号,切实督促企业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
山阳县分局根据省厅质量核查反馈的10家企业存在问题清单,首先调整管理类型,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2019年)》逐企业现场核实管理类型,属登记管理的,依法注销排污许可证,实行登记管理。属简化管理的,变更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应纳入重点管理的,要求企业自行变更;其次完善漏报和误填项,督促企业完善或变更排污许可证申报系统中相关漏填或误填内容,如实填写企业法人和生产周期等信息,规范填写排污口设置和在线监测频次等内容;最后责令限期整改,根据行业技术规范,要求限期企业增设污染治理设施或者完成技术改革。目前涉及整改的10家企业中,8家已完成整改,2家正在整改中,预计11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下一步,山阳县分局将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积极帮助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解决方案,提供技术支持,为企业做好服务,确保企业按期整改到位。